中国(银川)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-公共服务平台

企业资质要求

发布时间:2021-06-07
  • 电商企业:

    ①企业须实际从事通过网络向中国境内消费者销售商品业务;

    ②企业应将电子商务进境货物、物品信息提前向海关、商检备案;

    ③企业应在电子商务进境货物、物品申报前向海关、商检提交订单信息。

  • 电商平台企业:

    ①企业需具有与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对接传送能力;

    ②企业须承担告知消费者调取其个人信息用于报关、报检等用途的责任;

    ③企业需与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完成数据对接,可向海关、商检发送原始订单数据。